欧洲商标局

服务类型
服务平台
6
基本信息
公司名称 - 归属国家 欧洲
收费情况 收费 支持语言 英文
运营时长 - 支持系统 Web
服务介绍

1993年12月20日,欧盟会议通过了《欧洲共同体商标条例》,简称CMTR。英、德、法、意大利、西班牙等欧盟国家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国家(到2013年7月1日,该欧盟已扩展到28个国家)使用的商标体制。 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。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,可续展,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。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,其他入《巴黎公约》、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》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。


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,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 28 个成员国(英国已退出欧盟),分别是:英国(已退出)、德国、法国、意大利、比利时、卢森堡、丹麦、瑞典、西班牙、葡萄牙、芬兰、希腊、奥地利、荷兰、爱尔兰、塞浦路斯、捷克、爱沙尼亚、匈牙利、拉脱维亚、立陶宛、马耳他、波兰、斯洛伐克、斯洛维尼亚、罗马尼亚、保加利亚、克罗地亚。

欧盟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:

1、 欧盟商标注册对商标的显著性要求很高,共同体27个成员国中只要一个成员国有人提出异议,且异议成立,将导致整个共同体商标注册被驳回。尽管该驳回商标可以转换为国家申请,且保留原共同体商标申请日,但申请人还须支付向每个国家的转换费用。因此,若选用商标的显著性不是很强,则不适合申请共同体商标注册。


2、 在内部市场协调局申请共同体商标注册的时间较难确定,如果一切顺利,商标可能在6-12个月内获得注册。然而,只要有一个国家提出异议,该商标就不能及时得到注册,解决异议需花费很长的时间,通常需2年左右时间。

欧盟商标注册流程及时间:

欧盟商标注册程序采用的是审查程序,主要由以下3部分组成:
第1步: (1)申请指定商标或服务的类别的审查; (2)发送此商品或服务单到欧盟翻译中心(卢森堡); (3)建立欧盟商标查询报告,发送此申请到成员国工业产权局,在各成员国注册中查询,发送所有的报告给申请人或其代理人;(4)是否有绝对驳回的理由的审查;
第2步:欧盟商标注册申请的公告这表明OHIM已同意该商标注册
第3步:获准注册(包含异议审定程序阶段) 在这一步中,有在先权利的第三方提起异议。异议须在欧盟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。如果异议裁定商标申请人胜诉,或异议期间无异议提交,那么此欧盟商标申请将被获准。

以上注册流程简单地讲为:
1、 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;
2、 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,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;
3、 审查通过后,进行三个月的公告。在此期间第三者可提出各种异议;
4、 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,申请的商标在6个月左右获准注册。
5、 所需时间:6-12个月

欧盟商标注册办理资料:
1、申请人证件资料(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;个人申请护照或身份证加签名);
2、商标图样(400*400 大小的JPG档,如黑白则黑白色,彩色则提供彩色);
3、商标指定的商品或服务类别;
4、商标代理委托书;
4、申请欧盟商标注册要求书;
5、相关申请费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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